
到此為止。
像我這種在副熱帶地方長大的小孩,對雪這種東西當然都是會有種美好的幻想。比如說,雪花一片片從你眼前飄落,沒事還可以堆個雪人,做個snow angel多麼愜意。在誇張一點,就可以去滑個雪或者是玩snowboarding之類的,就算摔到想罵髒話,下次還是會再去報到。
第一次在美國看到雪是04年三月的紐約,當時的興奮之情可想而知,雪下得不算小還是和朋友在紐約街頭到處跑,還用樹枝在積滿雪的椅子上簽名留念(人都有第一次低...)。然後,天曉得過了半年後就搬到了這個一年可以從十一月一錄下雪下到四五月的地方。也從此開始對於雪的美好幻想一點一點破滅。老實說雪剛飄下的時候是很美的,但一多就開始annoying,像是上個週末,Madison無止境的下雪下了三天,下到我都快覺得國之將亡畢生妖孽。
然而令人annoying的不是下雪這個狀況,而是下雪完後必須面對的種種情況。比如說,下完雪一兩天,這時候你完全就不會想在用 "潔白如雪"之類的形容詞,因為,路上看到的腳下採過的,大部分都是黑黑髒髒爛爛的雪。還有,千萬不要吃來路不明的路邊雪,你以為小狗兒下雪天就不用出門如廁嗎?所以請三思。
不過,對雪的幻想正式破滅大概就是在今天晚上鏟雪鏟了半小時之後,只有一天沒移車,結果車就被整個埋在雪中。還好禮拜六去買了個鏟子,不然就得用手挖,整個就悲情到極點了。在鏟了二三十分鐘,也分不清眼中到底是淚還是汗的時候,就有個好心路人直接衝過來幫我鏟(也沒問我要不要幫忙就來了,人真好),搞了半天終於把車移出來,天氣忽然一點都不冷了。然後也深深體會到冬天戴眼鏡真的很危險,大概比開車講電話還危險一點。
於是,我真的對於雪沒有什麼美好幻想了,現在能想到的大概就是走路小心滑倒,鏟雪鏟到想去弄台snow blower(當然是開玩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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