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是我大一的室友,更不是我分岔點上的抉擇。可是每當我聽到洛客班的那首歌,就會想到那個五月,終於提前搬離了宿舍,搬到了一個兩層樓的Condo。很奇妙的遇到了這個室友,或者說這個朋友。我一直認為我們會當室友的原因多半是因為我們都找不到其他的室友,於是這就成為了最好的理由。
還記得剛搬進去的那個星期,我們一起用他接近破碎邊緣的laptop熬夜看了”十七歲的天空”,於是乎現在每次一聽到這首歌,耳邊就好像聽到他大叫”這不是gay 歌嗎?” gay你個頭拉,應該不是這樣的巴?! 之後我們幫他慶祝了他的二十歲,還記得我和Kenneth衝到遠方奢侈的買了一個Cheesecake Factory的蛋糕回來,不知道他那時到底有沒有很感動(最好是要有阿…),因為他笑起來很像”瑪莉亞” (沒有不敬的意思拉, 只是形容詞)所以我也無從得知。我們做過另一件更瘋狂的事是在半夜十二點半一次看了幾百頁的奇摩交友只為了找一個路人甲的交友網頁。